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復查生請勿於本次提報)。
三、符合資格的欲申請的學生請於9月21日(一)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復查生請勿於本次提報)。
三、符合資格的欲申請的學生請於9月21日(一)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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