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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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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初選評量場地資訊

【116學年度新北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與安置】

ㄧ、依據:中華民國115年09月22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51851134號函訂定

二、評量日期:1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三、初選評量注意事項、積穗國小場地配置圖及積穗國小各試場座位表如附件所示。
第1試場:1161133001~1161133019(一年9班教室)
第2試場:1161133301~1161133317 (四年12班教室)
第3試場:1161133401~1161133425 (四年13班教室)
第4試場:1161133501~1161133517 (四年11班教室)
第5試場:備用試場。(四年10班)

四、注意事項:
1.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初選當日由試務人員於栽培樓一樓廣場整隊完畢,統一帶入試場。
3.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橡皮擦、水壺,可自備透明桌墊。
※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4.考試時禁止使用智慧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具有計算、記憶、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之裝置),且須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
5.為維持考場秩序不開放家長進校。請家長於校門口止步,並勿於校內逗留。
6.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時,請自主配戴口罩。
7.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積穗國小特教組長(02-22225533分機843),或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02-89791352 分機8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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